三亚南繁基地非南繁季节种植粮食作物可享受补贴

发布时间:2022-05-05 11:19:37 作者:
       南繁单位基地在非南繁季节,种植粮食或委托第三方种植粮食作物的均可享受补贴。1日,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促进三亚市粮食生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避免土地季节性抛荒,三亚市对南繁基地非南繁季节种植粮食作物的进行补贴。

  为促进三亚市粮食生产,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以及加强南繁育种基地管理,日前,三亚将加强南繁单位在非南繁季节种植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引导。

  南繁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5月,用三亚等周边市县能够满足植物周年生长繁殖的热带气候与环境条件,开展农业基础研究、品种选育、种子鉴定等活动。以往,许多南繁单位南繁育种采收完毕后,南繁基地大多抛荒。南繁基地非南繁季节种植粮食作物是在保证南繁科研前提下,避免土地抛荒,扛起粮食生产责任,保障粮食安全的又一举措。

  “南繁基地非南繁季节进行粮食生产,可享受补贴。”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三亚市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相关措施,种植早稻或者晚稻的每亩一次性补助种子和农资费120元、抛荒撂荒两年以上耕地复耕每亩一次性补贴400元、购买机械代耕等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对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购置粮食生产相关农机所产生的利息给予50%的贴息补助、对生产大豆地瓜等其他粮食作物的按120元/亩标准给予种子和农资费补贴、对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主体进行分类补贴、对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主体进行分类补贴等。

  为摸清南繁单位非南繁季节种植粮食局作物意向,各南繁单位需在5月15日前向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提交种植意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