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向“三农”工作重心转移

发布时间:2021-03-09 17:05:00 作者:
日前,儋州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三大目标”、“四大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向“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把“三农”工作摆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全局的突出位置,举全市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实施方案》确定,2021年的目标任务是,编制完成《儋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儋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峨蔓渔业生态养殖园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畜牧养殖、渔业转型升级等迈出新步伐;新增蔬菜瓜果200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20个以上;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升级,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建成10个美丽乡村,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等休闲农业新业态初具特色;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村“两委”换届圆满完成,集体经济“空壳村”消除50%;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左右。

2023年的目标任务是,新增蔬菜瓜果200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90个以上,新增高标准农田10万亩以上,建成20万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5家,打造3个深远海养殖示范区;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兴旺,乡风更加文明;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10%以上。

2025年的目标任务是,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做强做优,建成火龙果、百香果、海头地瓜等一批万亩规模化种植基地,建成12万亩高标准农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安全饮水、生活污水、电网、路网、光网建设,建成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农垦改革持续深化,垦地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确保广大农民共享自贸港和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成果。

《实施方案》明确,采取四大行动,实现目标任务:

一是大力实施乡村产业发展行动。做好全省“菜篮子”文章,提升粮食和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进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建设;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建设;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二是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市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深入推进农村农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是大力实施农民增收行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改善乡村治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